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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蔡侯陵园二期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上政办〔2014〕128号政务公开索引编号 : [ S0C01-0201-2014-00072]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政府办 公开范围:面向社会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发布日期:2014年11月24日    发布者:政府办 电子政务中心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促进上蔡县经济发展,拓展蔡侯文化研究,扩大海内外蔡氏宗亲的交往、交流,提升根亲文化品牌,根据世界蔡氏宗亲的强烈要求,决定继续筹建蔡侯陵园二期工程。经研究成立蔡侯陵园二期工程领导小组,其名单如下:

组  长:陈  黎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孙宝岑  县政府县长级干部

张金涛  县委常委、统战部长

安永生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李万宇  县委统战部副部长

王建民  县政府外侨办主任

周民立  县住建局局长

车光辉  县国土局局长

程小汉  县民政局局长

张应春  县财政局局长

马红旗  县文广新局局长

刘景才  县旅游办主任

文俊华  县环保局局长

李俊峰  公安局副局长

张红岩  卧龙街道办事处主任

蔡国芳  县蔡氏宗亲会会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李万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王建民、蔡国芳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设在县委统战部。同时下设顾问委员会,顾问委员会由顾问蔡卓明(泰国)、蔡金钟(菲律宾)、蔡崇伟(马来西亚)、蔡贵荣(马来西亚)、蔡煌(马来西亚)、蔡素玉(中国香港)、蔡映锡(韩国)、蔡振祥(新加坡)、蔡力士(印度尼西亚)、蔡允中组成。

 

 

2014年10月13日    

    上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0月13日印发

主办:河南省上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蔡侯陵园建设管理委员会

 

2016年2月16日发布 
为缅怀祖德,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经上蔡县人民政府【2014】第128号文件批准,成立上蔡县“蔡侯陵园二期工程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叔度公陵园建设的筹款和管理工作。为加强筹款以及陵园建设过程中的管理工作,确保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地完成叔度公陵园的筹款和建设,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项   概况 
蔡氏始祖叔度公陵园位于上蔡县城西侧,东距蔡国故城1公里。其历史可追溯到公元前1046年,周武王灭商后,封其同母五弟度于蔡地(今上蔡县境内),始建蔡国,史称蔡叔度。公元前1038年,叔度公卒于郭邻,葬于此地。2000年9月,叔度公墓被河南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005年,由“世界蔡氏修建蔡侯陵园筹委会”集资重修扩建蔡侯叔度公墓,定名为“蔡氏始祖叔度公陵园”。陵园一期工程占地面积38亩,总投资1000多万元人民币,于2008年4月落成并对外开放。除叔度公陵寝外,建有祭坛、玉带河、栏杆、汉白玉龙柱(重达120吨,11米高)、蔡氏文化陈列馆、碑林以及由原国家主席江泽民题写的匾额“蔡氏始祖叔度公”的大牌楼等,墓前保留有清咸丰年间上蔡知县金宝符所立《蔡叔度墓记》及《重修蔡叔度墓》等石碑三通。 
即将启动兴建的陵园二期工程计划占地80亩,规划设计的主要项目有:五门大牌楼、叔度公玉像、停车场、下马亭、神殿、神道、总祠堂、议事堂、石像生、荷花池、玉带桥、喷泉、景观亭、蔡氏文化墙、蔡氏文化长廊等,并命名为“蔡氏文化园”。 
以上项目不包括总祠堂在内的总造价预计超过2500万元人民币,总祠堂的造价预计在1000万至2000万元人民币之间,将根据捐款、捐建情况另行制定规划。 
第二项  组织机构 
1、上蔡县“蔡侯陵园建设管理委员会”是陵园管理的最高权力机构,全权负责资金筹集、陵园建设、质量监督、资金管理等陵园建设项目的管理工作; 
2、“蔡侯陵园建设管理委员会”设永远荣誉主席若干名、主席一名、副主席若干名、秘书长一名、常务理事若干名、理事若干名、财务总监一名、出纳一名、会计一名、工作人员若干名; 
3、以上职务根据捐资金额及对陵园建设的贡献而设,凡个人捐资50万元以上为永远荣誉主席,捐资20万元以上为荣誉主席,捐资10万元以上为常务副主席,捐资5万元以上为副主席,捐资2万元以上为常务理事;捐资1万元以上为理事;参与陵园建设工作、筹募资金及对陵园建设有特殊贡献的参照以上标准执行。根据以上规定设立的管理委员会成员名单另附。 
4、“蔡侯陵园建设管理委员会”由秘书处、财务处、工程处组成。秘书处负责执行主席安排的各项事务;协调财务处、工程处工作;宣传发动捐款、组织各种会议;签订各类协议;制定各项规定、制度等。财务处负责管理各项资金;公布收支情况;检查、落实捐款资金到位;编制、审核工程造价等。工程处负责工程设计、施工、质量、安全等项工作。 
第三项  资金筹集 
1、“蔡侯陵园建设管理委员会”所筹集的所有捐款、捐物,一律用于本项目的建设及管理,不得挪作他用; 
2、凡叔度公后裔的本族男女,均有义务为始祖叔度公陵园建设出资、出力。凡捐资人民币500元以下的,不论多寡,均在网上公布;捐资人民币500元以上的,均刻碑留念,颁发捐资荣誉证书;捐款达人民币10000元以上的除刻名外,另加刻五吋本人照片;捐款达人民币50000元以上的除刻名外,另加刻八吋本人照片; 
3、为鼓励蔡氏宗贤、企业家、能人志士为始祖陵园建设出力,凡独立捐建或合作捐款建设独立建筑物、纪念物、先祖塑像、蔡氏文化景观墙单元等项目的,除统一刻名留念外,将在其捐建建筑物、纪念物、先祖塑像上镌刻捐赠者芳名;捐建景观墙单元的还可以根据捐建者创意在景观墙上刻制有关家族历史、人文方面的文字或图案等; 
4、独立捐建的项目需由“蔡侯陵园建设管理委员会”统一安排,并与“蔡侯陵园建设管理委员会”签订捐建协议; 
5、捐建独立项目规定由“蔡侯陵园建设管理委员会”另行制定实施方案,与本章程一同公布。 
第四项  工程建设 
1、工程建设一律实行招标,按建设项目进行,并根据投标单位的资质、报价、以及对陵园的贡献程度等项,通过综合评定选择最佳承建商。 
2、独立捐建陵园内项目的,工程的设计、施工、付款、管理由捐建人自行负责。捐建项目的设计方案必需符合陵园整体设计方案,并报“陵园建设管理委员会”批准。 
3、捐建陵园建设项目的,根据捐建项目规模成立该项目的管理委员会,项目管理委员会由该项目捐资宗亲共商成立,报陵园建设管理委员会备案。 
4、陵园建设项目邀请有监理资质的单位进行质量监督。为减少开支,欢迎有能力的宗亲参与质量监督。 
第五项  财务制度 
1、建立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实行民主理财。所有捐款均在网媒公布,并接受查询。 
2、财务支出要账目清楚,公开透明,每一笔开支均需“蔡侯陵园建设管理委员会”主席同意、批准,并在网媒公布,接受监督。 
3、所有捐款均必须进入专用的银行账号。捐款账号为: 
户  名:蔡侯陵园二期工程建设领导小组   
账  号:1715026239200010182 
开户行:上蔡县工商银行 
4、各宗亲会组织捐款的,所有捐款均必须报“蔡侯陵园建设管理委员会”公布,同时将捐款及时、足额存入以上账号。 
5、由宗亲会集资建设的项目,委托“蔡侯陵园建设管理委员会”建设的,其资金按筹募管理。各宗亲会筹募资金时的合理费用,总额在3%以下的,经所在宗亲会同意后,可以据实向“陵园建设管理委员会”核报。但不得截留捐款充抵费用。 
6、凡宗亲会或宗亲共同集资捐建的项目,均应独立设置账薄,建立公开、透明的财务制度,接受捐款人的审核,并将捐款人名单、金额,建设项目的成本、费用报“陵园建设管理委员会”审核、公布。 
第六项  陵园管理 
1、陵园建成后,日常管理由上蔡县蔡侯陵园管理办公室及上蔡县宗亲会共同管理。管理费用由上蔡县政府支付; 
2、陵园建成后,继续接受宗亲的捐款,日常零星捐款由上蔡县蔡侯陵园管理办公室负责,用于陵园日常维护、修缮开支,实行专款专用、建立账册,定时公布、接受监督; 
3、在工程完成后,如还有宗亲认为应增加相应景点,并有意向提供捐款建设的项目,需经“蔡侯陵园建设管理委员会”同意,并报上蔡县相关部门批准后实施。 
第七项  附则 
1、本章程经理事会讨论通过后生效,全体理事和相关职责人员必经严格遵守执行。如有未尽事宜,需要补充修改的,应按规定的程序进行商议,并再次经理事会讨论通过方为有效。 
2、捐款信息发布: 
世界蔡氏宗亲总会官网  网址:www.caishi.org
以上网站随时公布捐款及开支情况、工程进度情况,并接受咨询。 
同时将在《蔡氏宗刊》、《儒林门第》、《柯蔡宗刊》等各级宗刊不定时公布捐款及开支、工程进展情况。 
3、本章程在2016年@3月29日的蔡氏祭祖大会上通过,自通过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归“蔡侯陵园建设管理委员会”。
组织协调:上蔡县蔡氏宗亲会
咨询联系:蔡国芳会长
咨询电话:13603809333
蔡侯陵园建设管理委员会 

蔡氏图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