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蔡氏总会 >> 信息正文

世界蔡氏宗亲总会章程

世界蔡氏宗亲总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依法成立
    为依法有序开展世界蔡氏宗亲总会的活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中文名称:世界蔡氏宗亲总会。英文名称:THE WORLD CAI CLAN ASSOCIATION
第二条 办事机构 
    世界蔡氏宗亲总会的日常办事机构(总会秘书处)设在北京。
第二章  宗    旨
第三条  宗旨
    世界蔡氏宗亲总会的宗旨:坚持“热爱祖国,热爱民族”以及维护祖国和平统一的原则,秉承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构建和谐社会,弘扬蔡氏文化,传承蔡氏文明,团结蔡氏宗亲,振兴蔡氏经济,整合蔡氏资源,服务蔡氏宗亲。编辑蔡氏历史故事及祖先之文献调整、收集整理及出版等事项,举办各种公益慈善事业与教育补助事项。
第三章  会    员
第四条  加入的权力
    世界各地的蔡氏宗亲不论学历、性别、党派、工作职务或劳动岗位以及各企事业单位、政府职能部门机构、社会团体,只要认同世界蔡氏宗亲总会的章程,均有权申请加入世界蔡氏宗亲总会,享受章程规定的相关服务,并履行会员的责任和义务。
第五条  责任和义务
    会员应遵守执行本章程,按年度缴纳会费。凡故意滋事或实施破坏世界蔡氏宗亲总会团结言行的会员,有越轨或违法行为的会员,经2名以上会员反映到秘书处备案,经理事会调查属实后除名,且不再准入。
第四章  经费来源和财务管理
第六条 经费来源
   1、会员会费。会费以自愿缴纳为原则,会费缴纳和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2、接受蔡氏宗亲和其他渠道的捐赠;
   3、通过举办经济实体和其他商业活动获得经费来源。
第七条  家庭会员
    1、世界蔡氏宗亲总会会员的配偶经理事会批准可成为会员并享有会员权利。
    2、世界蔡氏宗亲总会会员之亲友,均可单独成为会员。
第八条 财务状况的定期公示
    1、世界蔡氏宗亲总会重大活动的费用支出应由财务人员提前以书面报告申请,所需经费的预算须经批准后执行,活动后三日内应采用简报形式公布使用经费明细;
   2、财务人员定期向总会主席、监事长汇报财务情况,总会主席、监事长有权监督检查财务支出情况;
   3、每年应在年度会议前整理财务收支帐目在会上公示。
财务管理和审计
   1、世界蔡氏宗亲总会的财务管理和审批制度另行规定;
   2、总会主席团每届任期届满,应委托第三方机构对财务作离任审计。
第五章 总会主席团
第十条  世界蔡氏宗亲总会主席团经会员会议推选产生,负责世界蔡氏宗亲总会会员年会的召集、组织、筹备和主持等工作。在会员会议闭会期间,总会主席、执行主席领导常务理事会和秘书处协调处理世界蔡氏宗亲的日常事务和公益慈善事业。
    总会主席团设主席一名,执行主席一名,常务副主席若干名,副主席若干名。总会主席团主席领导总会的全面工作。主席、执行主席、常务副主席、副主席、秘书长每届任期四年,可以连选连任。
    总会主席团设监事长一名,副监事长若干名。监事长和副监事长任期四年,可以连选连任。
    总会主席团会议每年举行一次,遇特殊或者重大情况,经总会主席、执行主席或者秘书长提议可以临时举行会议。
第十一条  总会主席团成员的职责
   1、世界蔡氏宗亲总会主席是世界蔡氏宗亲总会法律意义的代表,负责承担世界蔡氏宗亲总会与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对世界蔡氏宗亲总会的质询、调查及其相关的法律责任,负责领导总会和常务理事会的全面工作。
   2、世界蔡氏宗亲总会的执行主席是世界蔡氏宗亲总会慈善基金等筹款组织机构的首席代表,负责调动社会人脉资源,启动有关项目,为世界蔡氏宗亲总会长远发展奠定经济基础。
  世界蔡氏宗亲总会秘书长是世界蔡氏宗亲总会处理日常事务的负责人。接受常务理事会的委托,负责主持世界蔡氏宗亲总会的日常工作。
  总会常务副主席和副主席协助总会主席、执行主席、秘书长的工作。
第十二条  世界蔡氏宗亲总会召集人 
  世界蔡氏宗亲总会的总召集人原则上为在任的世界蔡氏宗亲总会主席;经总会主席授权或总会主席不便履行召集职责时,由世界蔡氏宗亲总会秘书长担任总召集人。
第十三条  世界蔡氏宗亲总会下设秘书处和若干部门,具体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如下:
   1、秘书处:秘书长一名,副秘书长二名,并配备专职工作人员若干名。秘书处负责《蔡氏宗亲网》和《蔡氏宗亲》刊物的正常运行。
   2、世界蔡氏宗亲总会下设财务部、审计部、外联部、互助部、俱乐部、项目部等部门,各部门人员配置和人事安排由世界蔡氏宗亲总会理事会根据具体工作的需要决定。
第六章 常务理事会会议
第十四条  世界蔡氏宗亲总会常务理事会会议   
  1、世界蔡氏宗亲总会下设常务理事会会议,由会员推选产生的常务理事以及总会主席、常务副主席、副主席等领导组成。
  2、常务理事会会议的职责:(1)世界蔡氏宗亲总会遇到重大事项的决策和重大人事变动出现争议时,由主席、执行主席或者秘书长提议,召开常务理事会会议决定,必要时由常务理事会提议交会员会议通过;(2)通过和修改总会的章程;(3)决定理事的补额、调換或增选。
    常务理事会会议的表决遵守以下原则:1、总会主席、执行主席、常务副主席、副主席参加常务理事会会议,并享有表决权;2、每次常务理事会会议的到会人数占应到会人数三分之二以上,该会议方为有效;3、表决事项须经到会人员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  
第十五条  常务理事、理事的任命与辞免
   1、世界蔡氏宗亲总会的每届常务理事、理事任期四年,可以连选连任。
   2、常务理事、理事的任命,由每届会员大会评议通过。
   3、常务理事或理事多次不履行职责或不作为等渎职者,经半数以上常务理事表决通过后可罢免。
   4、因病、丧偶、生意绊连或其它因素无法承担已担任的本职工作者,经本人书面申请由常务理事会同意后,可辞去世界蔡氏宗亲总会的常务理事或理事的工作。
第十六条 常务理事、理事增补
  常务理事因故缺额时,应在一个月内补齐,常务理事的补额、调換或增选由总会主席团决定,理事的补额、调換或增选,由常务理事会决定。
第七章  联    谊
第十七条  联谊部
    世界蔡氏宗亲总会联谊部是常设北京的宗亲联络感情专职部门。主要负责制定年度至少一次的全体会员定期联谊计划,负责组织联谊大会。同时,负责组织各种不同形式不定期的联谊活动。
第八章  互    助
第十八条  互助部
    世界蔡氏宗亲总会互助部主要负责制定每年度需要关爱的会员扶助计划和扶助经费计划,负责组织合适的会员提供义务关爱服务。由扶助部确定的义务服务会员应由世界蔡氏宗亲总会提供交通费等补助。
第十九条  关怀
    会员病重期间,由互助部统一安排探望。常务理事会理事因故不能亲自到场时,应有明确的关爱表示。
第二十条  互助部为会员提供其他力所能及的关爱服务。
第九章  救    助
第二十一条  救助部
    世界蔡氏宗亲总会救助部是由世界蔡氏宗亲总会慈善救助等经济互助基金作为经济支撑的专职部门。主要负责临时救助和长期捐助的慈善性组织。由短期互助金、慈善捐助基金、世界蔡氏宗亲总会项目发展基金等三个不同体系组成。救助部无权申请动用会费实施救助。
第十章  服    务
第二十二条  俱乐部
    世界蔡氏宗亲总会俱乐部是会员娱乐健身组织部门。主要负责组织会员进行健康快乐的有益活动,以及组团国内外旅游等。其费用以会员AA制为主。对世界蔡氏宗亲总会极有贡献的会员,常务理事会从基金中拨付经费奖励该会员参加旅游休闲活动。
第二十三条  项目部
    世界蔡氏宗亲总会将选择时机和适当的盈利项目,组织相关会员参与实施,参与实施的会员可获得合理报酬,在扣除相关费用和成本后,将项目利润的10%以上捐赠给世界蔡氏宗亲总会作为慈善基金。具体操作方法另文详定。
第十一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章程通过与执行
    世界蔡氏宗亲总会章程经世界蔡氏宗亲总会常务理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后执行。
第二十五条  实施章程与修改   
    本章程实施过程中,遇有不妥之处应及时修订。本章程的修改权和解释权归世界蔡氏宗亲总会常务理事会。

 

蔡氏图册